中紀委駐農業部紀檢組通報了三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一)國家林業局林產工業規劃設計院院長、黨委副書記郭青俊和黨委書記、副院長李鵬,2013年至2015年超標準購置使用公務用車,制定實施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公車管理辦法和業務招待規定,擅自批準組團公款出國等,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黨內警告處分。
(二)國家林業局華東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院長、黨委副書記劉裕春2014年-2015年使用公款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餐費,使用公款到天目湖、烏鎮旅游,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三)中國農業出版社2014-2015年,繼續沿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內部慣例”,用公款在數家飯店預存餐費用于接待,違規購買禮品及發放通訊補貼等,因監管不力,時任黨委書記、社長劉增勝,時任副社長孫玉田被問責,分別受到誡勉談話處理。